Immortal Beast
永生獸
數位時代下的國民身分證與身分識別 研討會後記

這兩天去聽了兩個下午的 eID 大法會,在 4 個 sessions,近 10 小時的轟炸之後,我想要試著從「信任」來概括這次議程對於 eID 和政府數位轉型措施的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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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研討會最明顯的爭執標的有兩個:一個是近期引起輿論沸騰的 New eID 晶片身份證;另一個是致敬愛沙尼亞 X-Road 概念的 T-Road,可以被想像成是一條連通政府各部會的資料高速公路,在路上奔馳的則是人民的個資。

上面兩項數位轉型政策皆是國發會「智慧政府行動方案」的實作,也就是說,為了達成政府數位轉型的總目標,eID 和 T-Road 分別被提出作為最重要的基礎建設。

關鍵在信任

「隱私權為什麼重要」已經被戰到翻了,但今天我們談「隱私權」指的不只是「不受打擾的自由」而已,更是個資不被自動化處理、剖析(profiling)的權利。

而這場作為以法學為主體的研討會,「憲法基本權利的保護」可以說是每位報告人和與談人最基本共識,然而當中最大的分歧其實是:

  1. 現行臺灣的個資保護框架(個資法、資通安全法、電子簽章法 etc.),到底能不能應付政府數位轉型的發展?
  2. 我們是不是該等法治建設完備,再繼續推進智慧政府的基礎建設?

NGO 和大部分學者所提出的訴求,包括立專法、成立個資保護專責機關等(DPAs),背後的理由不外乎是試圖增強民眾對新技術的信任,在人民難以單憑自己的力量檢驗政策時,政府如何取信於民才是政策推進的根本基礎。

在個資法內容空洞、執行不力,內政部對戶政資料大規模外洩的反應是否認而非積極行動的此時,要讓民眾相信「現行個資法已足夠應付 eID 和 T-Road 的推行」的說辭,未免是政府對自己的個資保護形象太有信心。

劉靜怡老師在活動最後的總結提到,現場文官似乎一直在傳達一種「中國式法律論述」:我們確實有很多「形式上的法律軀殼(如個資法)」讓這些政策可以合法執行,但依這些空殼法而治根本稱不上真正的法治。

針對 T-Road 的問題,中研院的王大為老師提出了一個修正過的概念:TW-Road,它更棒的原因不只是因為名字裡有 TW,更是因為 TW 背後 Trust Worthy 的意涵:我們不是只要造出一條個資高速道路就好,更要去問我們用怎樣的價值來建構這樣的基礎建設,T-Road 不只是一項內部技術工程,而同時是政府內部資訊交換的流程再造,外部的獨立監管機關更是 T-Road 能不能被人民視為 Trust Worthy 的關鍵。

eID 和 T-Road 看起來已經箭在弦上難以挽回,民間能做的除了消極的抵抗外,或許還能有各種草根的創意反抗,例如 g0v 的高村長說年底可能會做一個互動式遊戲,讓大家體驗 eID 上路後的 dystopia 世界。

整體來說,政策的最大阻力來自於政府缺乏民間信任,而要把信任找回來,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該立的法立一立,確保正在孕育中的 DPA 具有足夠權力和獨立性,真正能為全民的資訊把關。


上次修改於 2020-07-30